【招商区域】 |
江苏省 | |
【代理条件】 |
有一定网络 | |
【提供支持】 |
电话详谈 | |
【备注】 |
【注意事项】 1.首次使用青霉素类药物的患者,应首先进行青霉素皮试,对于阳性反应者 禁用本品。 2.应用本品前,应首先确定患者是否对青霉素过敏,过敏者禁用。 3.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慎用。 4.用药期间若有过敏反应产生,则应停药,并采取相应措施。 5.本品长期应用时,应定期检查肝、肾、造血系统功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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